基本信息
性        别:
女
出生年份:
1991
从业机构: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证件号码:
13301201811058190
联系电话:
150****3329
电子邮箱:
shijixia@zedalawyer.com
个人简介

史继霞律师执业机构为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所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69号民林金融中心A座17楼,是杭州本地极具实力的专业律所,深耕民商事法律服务多年,资源与专业体系成熟。律师本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校,专业理论功底扎实,自2018年正式执业,拥有十年从业经验,现为律所专职律师。同时,史继霞律师身兼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风险防控中心公益讲师、杭州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者,既具备专业商事纠纷处理能力,也拥有丰富的公益法律服务经验,办案严谨负责。执业至今,累计代理200+民商事诉讼案件,核心深耕债权债务纠纷、复杂商事合同争议、债务追索及强制执行案件,精通诉讼策略设计、证据梳理、庭审攻防,擅长从繁杂案件细节中挖掘关键突破口,多次让疑难债务案件实现胜诉,也有多个代理被告逆风翻盘的案例。

项目经验

案例1:【终本案件破局:史继霞律师成功代理债权人追索未实缴股东出资责任】 厦门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拖欠杭州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 843 万元,该案经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陷入执行僵局。 史继霞律师接受杭州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后,精准研判案件,确立分层追责诉讼策略:一方面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起诉该物流公司现任股东;另一方面针对 2024 年 7 月 1 日后转让股权的历史股东,主张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并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令现任股东李某、罗某,分别在未实缴注册资本 400 万元、100 万元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历史股东郑某在未实缴注册资本 400 万元范围内,对李某前述赔偿责任中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本案系公司终本后向现任及出让股权的历史股东追责的典型商事案件。史继霞律师准确把握出资加速到期规则与股权转让后出资责任要件,厘清受让股东、原股东责任顺位,成功打通终本债权救济路径,为同类债权人维权提供参考。 案号:(2026)闽0203民初3189号/(2026)闽02民终4100号 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2:【巧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 财产保全,史继霞律师高效助力当事人回款 680 余万元】 史继霞律师代理原告杭州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被告深圳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153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100万元)。本案欠款金额较大,起诉前,史继霞律师调取了两家被告公司的全套工商内档,发现其中一家被告公司的股东未实缴出资,另一家被告公司公示的实缴出资信息前后相互矛盾,可能存在未实缴出资的可能性,为增加回款可能性,史继霞律师以追究股东出资责任为抓手,将上述2家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孟某、汪某、孟某某等均列为被告,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2家公司的银行账户。 诉讼中,两家被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孟某前来应诉,因2家公司的股东中有他的妻子和母亲,迫于诉讼压力,实际控制人孟某调解愿意强烈,经过调解,原告同意给予被告公司一定减免,双方达成和解,深圳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支付服务费88万欧元(折合人民币680万元)、律师代理费和财产保全担保费,并分4个月还款。调解后,深圳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按约定支付了全部款项,原告在短期内收回了款项680多万元。 案号:(2025)浙0110民特5729号 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案例3:【深挖工商档案追责违法减资,史继霞律师助力债权人锁定股东清偿责任】 史继霞律师代理原告杭州某公司起诉被告宁波某供应链有限公司合同款208万元,被告公司规模小、偿付能力差,起诉前,史继霞律师调取了被告公司的全套工商内档,发现被告公司在案涉债务发生后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减资到50万元,2位股东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的《债务担保或清偿情况的说明》承诺:若有未清偿债务,全体股东按减资前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基于此,史继霞律师在起诉前制定了诉讼策略,将被告公司减资的2位股东一并列为被告,要求追究股东的违法减资责任,起诉时同步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法院立案后,对被告公司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仅冻结到被告公司小额财产。 2025年7月31日,法院组织开庭,被告公司抗辩称原告给被告造成近80万元的损失,要求从服务费中扣除,股东抗辩未参与公司经营,不承担责任。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公司在微信群中对账单金额进行过确认,对被告公司要求从欠款中扣除款项的抗辩意见未采纳。另外,由于2位股东减资时未及时通知作为债权人的原告,且2位股东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了《债务担保或清偿情况的说明》,故认为股东应当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合同款208万及律师费,并且判决减资股东胡某某、俞某某分别在未出资的495万元、5万元范围内对被告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成功将还款主体从一家公司扩展到一家公司加2位个人股东。 案例:(2025)浙0110民初17453号 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案例4:【邮件与询证函构筑证据闭环,史继霞律师代理国际货运预付款纠纷全额胜诉】 史继霞律师代理浙江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起诉南昌某国有公司,诉请返还预付款 551 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起诉前,史继霞律师梳理交易材料,通过双方往来邮件固定证据,确认《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代理协议》已终止、原告已付清全部运费,同时固定被告工作人员认可欠付 551 万元预付款的相关内容,搭建初步证据链。庭审中,被告提出抗辩,主张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确认欠款的人员无相应权限,并对邮件证据形式提出异议。诉讼过程中,原告提交加盖被告公章的《往来账项询证函》补强证据,该询证函原件已寄回被告,原告未留存原件,但结合邮件证据,足以佐证双方已对欠款总额予以确认。史继霞律师针对被告各项抗辩逐一回应,充分论证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与证明效力。经审理,法院采信原告证据,驳回被告全部抗辩意见,最终判决支持原告全部预付款 551 万元的诉求,并判令被告按一年期 LPR 标准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当事人债权获得全额保护。 案号:(2026)赣0192民初278号 法院: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案例5:【多组证据链击破公章抗辩,史继霞律师代理垫付款纠纷全额胜诉】 史继霞代理原告浙江某物流公司起诉被告武汉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项23万元,诉讼中,被告公司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抗辩称《装卸服务合同》、《费用确认及委托支付函》加盖印章非被告公司的备案公章,抗辩盖章人员未经过被告授权,意图否认全部的交易事实和委托垫付相关事实。针对被告的无理抗辩,本人通过当事人沟通补充了被告公司前来原告公司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报价单,双方合作4个月以来每个月双方的对账单、付款记录、被告开具的发票、被告两套公章交替使用的证据,以及双方沟通垫付款项的全部过程,完全驳斥了被告的无理抗辩。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公司的全部诉求,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垫付费用23万元,并且按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 案号:(2025)浙0110民初13800号 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案例6:【保全查封设备 + 主张优先受偿,史继霞律师代理设备货款纠纷全额回款】 史继霞律师代理江苏某机械有限公司起诉四川某汽车钣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追索设备货款 30 万元。起诉前,史继霞律师指导客户通过微信聊天固定设备交付、调试事实证据;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案涉机器设备,并主张原告对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庭审中,被告抗辩设备尚未验收合格,史继霞律师反驳被告在设备交付后已经连续运营一个多月,且从未提出质量问题,足以说明设备并无质量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虽无单独验收单,但被告已持续使用设备 10 个月且未提出质量异议,尾款支付条件已成就。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30 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保全费,支持原告的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律师代理进入执行程序,案涉设备经拍卖,原告的货款、律师费、保全费、评估费全部清偿到位。 案号:(2025)川0184民初3634号 法院: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教育背景
法学硕士
社会职务
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风险防控中心公益讲师、杭州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者
资质荣誉

史继霞律师曾获事务所 “2019年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参与编写的《政府法律顾问操作指引》荣获杭州市首届“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大赛二等奖。

工作地点

主要工作区域:浙江-杭州-上城

具体办公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民林金融中心A座